一個公司到一定年限的時候,都是需要通過一些程序進行一系列的匯算清繳,那么對于匯算清繳是要根據(jù)公司所經營的年限,一般在3月份至6月份進行,接下來上海注冊公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匯繳清算什么時候問題的解答,我們帶著問題一起往下看。 匯繳清算什么時候 需要,股東需要補足認繳的出資額,這個是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 1、根據(jù)《企業(yè)破產法》第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破產清算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2、根據(jù)《企業(yè)破產法解釋(二)》第二十條: 管理人代表債務人提起訴訟,主張出資人向債務人依法繳付為旅行的出資或者返還抽逃的出資本息,出資人以認繳出資尚未屆至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繳納期限或者違反出資義務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為理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公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也規(guī)定,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條的規(guī)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 以上是91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匯繳清算什么時候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