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轉讓的條件 1、債務轉讓必須是有效的債務,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的,即使當事人就此訂有債務轉移合同,也不發(fā)生效力。 2、債務轉讓中被轉移的債務具有可移轉性,不具有可移轉性的債務,不能夠成為債務轉移合同的標的。 3、債務轉讓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規(guī)定,債務轉讓涉及的第三人須與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就債務的轉讓達成合意。 4、債務轉讓須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承擔的概念和種類 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xié)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移轉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事實。債務承擔,按照承擔后原債務人是否免責為標準,可以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并存的債務承擔。 1、免責的債務承擔。 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其債務部分或全部移轉給第三人負擔。 免責的債務承擔的效力表現在,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不再對所移轉的債務承擔責任(免責);第三人則成為新的債務人,對所承受的債務負責。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除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以外,也隨主債務移轉給新債務人承擔。同時,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新債務人亦可以之對抗債權人。 2、并存的債務承擔。 是指債務人不脫離債的關系,第三人加入債的關系,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 在并存的債務承擔中,由于原債務人沒有脫離債的關系,對債權人的利益不會發(fā)生影響,因而原則上無須債權人的同意,只要債務人或第三人通知債權人即可發(fā)生效力。 以上是91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公司債務轉讓條件是什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