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變更了還能追究責任嗎 法人代表簡單來說就是,其在職權范圍內代表公司對外從事經(jīng)營活動,因此產(chǎn)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歸屬于公司。也就是說,法人代表在職權范圍內,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jīng)營活動的行為就是公司的行為。一般情況下是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為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觸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處罰。所以,要分而論之。公司法人變更了,其之前從事的公司職權范圍內的行為直接由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就不能再追究該“前”法人代表的責任。若是嚴重危害公司利益觸犯了刑法的行為,則由其自身承擔相應責任。 二、法人代表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法人代表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企業(yè)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譬如,上海注冊公司網(wǎng)(www.baoxiandao.com.cn)在代表該企業(yè)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yè)承擔責任的后果;如果企業(yè)破產(chǎn)并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yè)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yè)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zhí)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yè),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你所舉的案例是哪里看來的?應該不存在這種情形。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chǎn)與個人財產(chǎn),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chǎn)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二)在發(fā)生矛盾糾紛時,法人代表、有限責任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y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guī)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了六種情況: (1)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經(jīng)營范圍從事非法經(jīng)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chǎn)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chǎn)后,擅自處理財產(chǎn)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這些非法行為仍然由法人來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