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及商標權 商標通稱為商品的“牌子”,是指商品主產者或經營者在其生產或銷售的商品上所加的標記,目的是區(qū)別同類商品的不同生產者或銷售者。商標可以用文字、圖形、字母、線條、數字或顏色等單獨組成,也可以是幾種形式結合在一起組成。 二、商標權轉讓 轉讓的主要事項 轉讓人保證自己是商標的所有人,說明在簽約前曾向哪些人發(fā)放過何種類型的商標使用許可,以及原使用許可合同中對商標權所有人之義務的規(guī)定。 如果原使用許可合同規(guī)定商標權所有人不得將其商標權轉讓他人,則商標權人就沒有資格訂立轉讓合同。 如果轉讓人將其在一切取得了注冊或申請了注冊的國家中的商標權全部轉讓,則轉讓人還應保證到簽約時為止已經在尚未批準其注冊的國家履行了一切注冊申請手續(xù),且有關申請尚未被駁回。轉讓價格。轉讓后,受讓人的權利范圍。 如果轉讓方轉讓其在一切國家注冊或申請注冊的全部商標權,則雙方還應約定在所轉讓的申請案被批準后,受讓方享有全部專有權。 如果轉讓人將按期收回商標權,則應約定轉讓期限。如果要求受讓人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商品的質量,則轉讓人應按約定提供生產有關商品的(技術決竅)、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法、商品維修法及有關的技術服務。 轉讓人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和在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不對與受讓人的商品相類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轉讓的商標。 受讓方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商標權而一同提供給受讓方的商業(yè)秘密或技術秘密。所轉讓的商標名稱、樣式,注冊國別、注冊號,下一次應續(xù)展的日期,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以及它們的具體名稱。 如果轉讓方轉讓其在一切國家注冊或申請注冊的全部商標權,則合同中還應列明已批準注冊的國家的名稱,已受理注冊申請的國家的名稱,以及注冊商標和擬申請注冊的商標所包括的有關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具體名稱。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什么是商標權轉讓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