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使用許可的類型有哪些 (一)普通許可 即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在規(guī)定的地域范圍內使用合同項下的注冊商標。同時,許可人保留自己在該地區(qū)內使用該注冊商標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權利。 這種許可方式多適用于被許可人生產能力有限或者產品市場需求量較大的條件下,許可人可以多選擇幾個被許可人,而每個許可證的售價相對較低,因而是一種“薄利多銷”的方式。對被許可人來說其獲得的商標使用權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冊商標被第三人擅自使用,被許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侵權者起訴,而只能將有關情況告知許可人,由許可人對侵權行為采取必要措施。 (二)獨占許可:可對抗商標所有人的獨家使用 即在規(guī)定地域范圍內,被許可人對授權使用的注冊商標享有獨占使用權。許可人不得再將同一商標許可給第三人,許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該地域內使用該商標。獨占許可的使用費比其他許可證要高得多,所以只有當被許可人從產品競爭的市場效果考慮,認為自己確有必要在一定區(qū)域內獨占使用該商標才會要求得到這種許可。 被許可人的法律地位相當于“準商標權人”,當在規(guī)定地域內發(fā)現(xiàn)行為時,被許可人可以“利害關系人”身份直接起訴侵權者。 (三)排他許可:商標權人和被許可人使用的并行 在此種情況下,除許可人給予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外,被許可人還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權利。即許可人不得把同一許可再給予任何第三人,但許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冊商標的權利。排他許可僅僅是排除第三方在該地域內使用該商標。 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否必須備案 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許可人應當在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將以下文件報送商標局備案: (一)由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共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原件; (二)由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共同簽署的《商標許可合同備案表》; (三)《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四)被許可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副本復印件 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怎么辦理?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商標注冊申請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一)準備申請書件 (二)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三)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四)在交費窗口繳納備案規(guī)費 (五)收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商標使用許可的類型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