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臨時股東大會提前幾天通知 1、股東會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按時召開。臨時會議是在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時間以外召開的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與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大會分年會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會議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30日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不得對通知中位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2、具體參見《公司法》 第四十條: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公司的監(jiān)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二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第一百零三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fā)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nèi)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nèi)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于公司。 二、注意事項 另外補充幾個: 1、合伙企業(yè)通知退伙提前30天通知。 2、有限公司股東會提前15天通知。 3、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提前時間由章程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前10天通知。 4、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前7天(外地20天)通知,以后又召開債權人會議的,債權人會議主席應當在發(fā)出會議通知前3日報告人民法院,并由會議召集人在開會前15日通知。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臨時股東大會提前幾天通知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