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捐贈支出的稅前扣除的標準一般為: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可以予以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可以在結轉后的三年內扣除,而不是在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 第五條 企業(yè)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八條 企業(yè)實際發(fā)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九條 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捐贈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