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注銷后法律責任承擔是怎么規(guī)定的 1、企業(yè)注銷后,法人不復存在,便不能以公司名義承擔相應責任,若是未經(jīng)依法清算的公司,應當由清算義務人承擔責任。若是已經(jīng)經(jīng)過依法清算,則債務消滅。 2、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jù)】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jīng)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的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