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有權要求公司清算嗎 股東有權請求公司解散清算,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例如股東要持全部股權10%以上,公司出現(xiàn)嚴重困難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條 【請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不同股權比例對應的股東權利有哪些 1、67%:絕對控制權 股東會會議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持有公司2/3以上股權的,意味著可以決定股東會決議的全部事項。 2、51%:相對控制權 如公司章程無特殊規(guī)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持有公司二分之一以上股權,即可以決定除絕對控制權所涉特殊事項以外的全部事項。 3、34%:自我保護權 雖然不能決定股東會的一般事項,但是可以決定公司是否能夠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特殊事項。 4、10%:股東會議召集和主持權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董事會或者執(zhí)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公司的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股東有權要求公司清算嗎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