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東的權利有哪些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股東對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利,行使表決權是股東通過股東(大)會參與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東可以親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決權。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我國《公司法》對股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作丁規(guī)定,股東有權根據(jù)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選舉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或監(jiān)事。同時,股東本人符合《公司法》規(guī)定的公司董事和監(jiān)事的任職資格,也有權被選舉為公司的董事或監(jiān)事。 3、依法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股東出資后就不允許再抽回出資。股東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將自己的出資或股份轉讓給他人,不轉讓是沒法退出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將出資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公司股東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股份有限公司沒有此限制。這主要是因為有限責任公司除了“資臺”外,更加體現(xiàn)“人合”的特點。 4、股東知情權 股東知情權是讓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有了解的權利,這是股東參與公司重大事項決策、行使權利的前提。 就公司的經(jīng)營管理來說,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jù)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臺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但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掃起15日內(nèi)書面答復股東井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由此可以引出,公司拒絕股東查閱會計賬簿的,股東有訴訟的權利。股東就此起訴時,人民法院應當立案受理,如果公司不能證明股東查閱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能判決股東敗訴。 5、盈余分配權和公司剩余財產(chǎn)分配權 盈余分配權是股東權利最核心的內(nèi)容,因為股東投資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取盈利。盈余分配比例一般按照股東出資比例或所持股份比例,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不按照出資比例進行盈余分配,可以自行約定盈余分配比例,這充分體現(xiàn)了公司意思自治原則。但股份有限公司則不可以如此自行約定,只能按股份比例實行盈余分配。有的股東在中途退出公司時,也要求分配公司財產(chǎn),這種要求并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股東中途退出,只能轉讓股份,而不能分配財產(chǎn)。 公司剩余財產(chǎn)分配權只能在公司解散時行使,對以公司的全部財產(chǎn)清償全部債務后的剩余財產(chǎn),股東有權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普通股東的權利有哪些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