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對股東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 公司對股東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 1.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fā)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足額出資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fā)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fā)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fā)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fā)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fā)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股東在出資不實范圍內應承受連帶責任嗎 公司股東在出資不實范圍內,一般對公司債務要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股東在設立公司時未履行股東出資義務,在公司成立后亦未補足出資,導致該公司與供貨人簽訂供貨合同并收到貨物后,無能力支付貨款。在法院判決其支付貨款并執(zhí)行該部分貨款時,又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故嚴重侵害了供貨人的合法權利。因此,股東對該筆貨款應在其設立公司時認繳的出資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三、一人有限公司股東有連帶責任嗎 玖邀開業(yè)網提醒您,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公司對股東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