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流程中會注明注冊資金的,我國法律也允許后期公司減少注冊資金的,為了市場經濟可以平穩(wěn)的運行。那么,減少注冊資金程序怎么走呢? 一、減少注冊資金程序怎么走 (一)內部決策程序 1、董事會制定方案 根據《公司法》第43條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制定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董事會制定的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應當包括: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等。 2、股東會決議 根據《公司法》第43條,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對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股東會對董事會作出的上述方案進行表決,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并形成全體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 3、修改公司章程 根據《公司法》第25條,注冊資本屬于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所以在減資的時候要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一般來說,這一問題在討論減資時一并討論和決議即可。 (二)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根據《公司法》第177條規(guī)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三)通知并公告?zhèn)鶛嗳?/b> 注冊資本的減少在一定程度上會動搖公司的資本信用基礎,進而影響公司債權人的權利。因此,在減資時需要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對此,《公司法》第177條規(guī)定: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此處的“通知”針對的是已知其確切聯(lián)絡方式的特定債權人;“公告”主要針對無法聯(lián)絡上的特定債權人和不特定的潛在債權人(社會公眾)。通知與公告是公司減資是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違反該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豆痉ā返204條規(guī)定,公司在減少注冊資本時,不依照公司法規(guī)定通知或者公告?zhèn)鶛嗳说,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對公告方式和次數可能有具體要求,在辦理之前需要與主管工商機關進行溝通,按照其要求辦理。 (四)債權人保護程序 根據《公司法》第177條,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已經到期的,當然有權自由選擇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若尚未到期,債權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應擔保。若公司拒絕或怠于提供相應擔保,則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立即清償債務。 (五)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179條第2款規(guī)定,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換發(fā)載明減少后的注冊資本和(或)實收資本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二、注冊資金用途是什么 企業(yè)注冊資金在注冊完成后是轉進公司基本賬戶里,供公司經營活動使用的,可以做生意也可以給員工發(fā)工資,交易交納稅費。此外注冊資金也是公司信用額度的一個指標,在公司借貸、合同簽署等經營活動里有一定作用。 注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yè)經營管理權;是企業(yè)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金隨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yè)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 注冊資金反映的是企業(yè)實際擁有的財產數額。只是代表初期投入的資本,是一種象征,證明公司至少能承擔等同于注冊資金的風險。 三、注冊資金和注冊資本的區(qū)別 1)注冊資本是企業(yè)全體股東認繳出資額的總和;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yè)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企業(yè)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2)注冊資本與企業(yè)的實有資產數額是分離的,企業(yè)實有資產數額的變化一般不會影響注冊資本的變化;企業(yè)注冊資金的數額與實有資產數額允許在一定幅度內波動,當企業(yè)的實有資產增加或減少超過注冊資金數額的20%時,企業(yè)應按實有資產數額變更注冊資金。 3)“注冊資本”適用于公司,“注冊資金”適用于依照《企業(yè)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注冊的非公司制法人企業(yè)。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減少注冊資金程序怎么走的相關內容,相信大家閱讀完上述的內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首先要減少注冊資金要現開公司內部會議決定,然后協(xié)商一致再修改公司的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