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是指公司設立人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為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資格而必須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為。 公司注冊在上海有什么要求: (1)公司股東符合成員數(shù)。依據要求,每股收益應當為2-50人。 (2)公司股東注資做到法律規(guī)定資產最少額度(依據不一樣而定)。但針對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公司,目前已取消了注冊資金最少額度的限定。 (3)公司股東相互制訂的公司章程。 需注明的事宜關鍵包含:公司名字和居所;公司業(yè)務范圍;公司注冊資金;公司股東的名字或是名字;公司股東的投資方式、認繳出資額和注資時間;公司的組織以及造成方法、權力、會議制度;公司的組織以及造成方法、權力、會議制度;公司法人代表;股東大會大會覺得需要要求的其他事宜這些。 (4)有公司名字,創(chuàng)建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規(guī)定的組織架構。 (5)有公司居所。一般規(guī)定為商業(yè)服務公司辦公特性的辦公樓、寫字樓等。 公司設立不同于公司的設立登記,后者僅是公司設立行為的最后階段;公司設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種法律行為,而是設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資格的一種事實狀態(tài)或設立人設立公司行為的法律后果。 所以,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于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