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預包裝食品經營備案(原為“許可”,現改為備案制)的辦理材料和流程如下,依據最新政策整理: 一、備案適用范圍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的企業(yè)或個體戶,無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改為備案管理。 二、所需材料 1. 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需包含“食品銷售”或相關表述。 2. 備案申請表: - 通過“上海市一網通辦”平臺在線填寫《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表》。 3. 經營者身份證明: - 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 個體戶: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4. 經營場所證明: - 實體經營: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 網絡經營:需提供線上店鋪網址或平臺證明(如電商店鋪截圖)。 5.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簡版): - 包括進貨查驗、貯存管理、不合格食品處理等基本制度。 6. 自動售貨設備備案(如有): - 設備放置地點、食品種類等信息。 7. 其他材料: - 若銷售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需在備案信息中注明; - 委托他人辦理時,需提供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 三、辦理流程 1. 線上備案(推薦): - 登錄“上海市一網通辦”平臺; - 搜索“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按指引填寫信息并上傳材料; - 提交后系統(tǒng)自動完成備案,生成《備案回執(zhí)》,無需現場辦理。 2. 線下備案(可選): - 前往經營場所所在區(qū)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窗口提交材料; - 當場領取備案憑證。 四、注意事項 1. 備案時效: - 備案長期有效,但若經營場所、經營范圍或負責人變更,需在變更后15日內更新備案信息。 2. 無需現場核查: - 備案采用“告知承諾制”,提交即生效,但后續(xù)監(jiān)管部門會加強抽查。 3. 年報要求: -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報送年度報告。 4. 違規(guī)風險: - 若實際經營超出備案范圍(如銷售散裝食品),需另行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否則面臨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