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協(xié)議 隱名股東協(xié)議 隱名合伙人x x x(以下簡稱為乙方),出名營業(yè)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茲為隱名合伙經(jīng)當事人間同意締行契約條件于下: 第一條 甲方開設x x商行專營x x事業(yè)計共資本金人民幣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幣x x元整外,余人民幣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約成立同 隱名合伙人x x x(以下簡稱為乙方),出名營業(yè)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茲為隱名合伙經(jīng)當事人間同意締行契約條件于下: 第一條 甲方開設x x商行專營x x事業(yè)計共資本金人民幣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幣x x元整外,余人民幣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約成立同時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確認。 第二條 乙方投入資本人民幣x x元整后,即為x x商行的隱名合伙人而甲方認諾。 第三條 甲方應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yè)損益計算書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條 前條查核時,如乙方發(fā)現(xiàn)疑義之處,即可到商行查閱合伙人帳簿,并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五條 本隱名合伙人損益應按照合伙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 第六條 前條利益的分配,應于損益計算后,五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資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條 關于x商行營業(yè)事務,均由甲方執(zhí)行,而乙方不得參與事務的執(zhí)行。 但乙方得隨時查閱合伙人的帳簿,并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八條 隱名合伙期間中,如遇虧蝕時,如果其財產不足資本額半數(shù)的,甲方應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終止契約。 第九條 甲方與乙方所出的資本,以甲方為一的比例如遇虧蝕時,應以此計算分擔。 第十條 本隱名合伙有效期間,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 x x x x年x月x日止共為x年x月。 第十一條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契約的,應于年底為之;但須于兩個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契約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并應支付應得的利益金,擔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余剩的存額。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間所出的資本,如不幸虧蝕凈盡的,以契約終止論;但雙方愿意繼續(xù)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xù)經(jīng)營,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 甲方如中途欲將x x商行出讓于他人時,應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時價受讓時,應盡先使乙方受讓,甲方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 第十五條 甲方如違背前條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讓,將x x商行股份出讓于他人的,出讓之日即為本豐契約終止之日。 第十六條 甲方在契約存續(xù)中發(fā)生不測的乙方可終止契約。 第十七條 本契約未訂明事項依民法或有關半規(guī)辦理。 本契約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 出名營業(yè)人(甲方):x x x 商行名稱: 商行地址: 負責人: 住址: 隱名合伙人(乙方):x x x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