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冊的名稱有什么要求? 在香港注冊公司,不論注冊資金大小香港公司法條例規(guī)定,在香港注冊登記之公司允許名稱有聯合會、促進會、基金會、協會、學會、商會、研究會、中心、旅行社、出版社、商社、集團、企業(yè)、控股、投資、股份、貿易、進出口、文化、影視、設計院、學院、大學等,其商業(yè)運作范圍不受限制(香港政府管制類別除外)。香港有限公司注冊:注冊香港公司包括公司名稱查冊核實、準備首次會議記錄、準備所有法定文件、安排所有股東簽署文件、擔任公司法定秘書、公司注冊處代宣誓、代付公司注冊費用、代付注冊資本印花稅、印制公司股票本一本、印制公司章程20本、印制股東大事冊一冊、鋼印一枚、簽字章一枚、更改章一枚。 1、香港公司是在香港成立的,屬于離岸公司,受香港公司法約束,所以所有香港公司都不能處理人民幣業(yè)務。雖然現在國家政策有意實行人民幣結算試點,但是具體政策并未出臺。無論是在香港開設本地銀行帳戶還是在大陸開設離岸帳戶,注冊香港公司都是不能夠接收人民幣的。 2、香港公司并不是萬能的,注冊香港公司后如果是做國際貿易比較合適,但是如果從事國內銷售并不合適,擁有一個新加坡銀行賬戶到底有哪些好處?因為香港公司是不能開除發(fā)票的。 3、香港公司成立后每年是需要年審年報的,此環(huán)節(jié)會產生幾千元的年審費用,對于SOHO來說成本會相應增加一些。 4、注冊香港公司不能在大陸租用寫字樓掛牌經營,內地工商部門是不承認你的香港公司注冊證書的,因為你的公司不是在大陸注冊,在大陸沒有任何經營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