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補正的原因: 很多人在收到商標補正通知書時,都會很慌張,覺得是很難處理的事情,其實并非如此。在商標申請文件提交后,商標評審委員會會對商標的申請材料進行一個初步的審查。如果提交的資料不符合初審要求或是有缺失,商標局則會下發(fā)《補正通知書》。商標申請人在收到《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后,只需按照通知書上的問題進行更正就好了,然后再規(guī)定時限內通過補正回文程序。 (二)如何進行補正: 商標申請人在收到《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后,一定要認真對待。補正的內容與格式,都需要按照補正通知書指定的內容進行補正,不能另外添加商品或項目。補正內容應當進行打印,并且要在右下角加蓋申請或者代理機構的印章,切記印章不能覆蓋補正內容。 (三)補正的起始時間: 根據(jù)《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商標局向當事人送達各種文件的日期,郵寄的,以當事人收到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自文件發(fā)出之日起滿15日視為送達當事人,但是當事人能夠證明實際收到日的除外;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以數(shù)據(jù)電文方式送達的,自文件發(fā)出之日起滿15日視為送達當事人,但是當事人能夠證明文件進入其電子系統(tǒng)日期的除外。文件通過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通過公告方式送達,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滿30日,該文件視為送達當事人。 申請人在注冊大廳退信窗口領取補正通知書時,若商標局尚未刊登送達公告,或雖已刊登送達公告、但自公告發(fā)布之日未起滿30日的,申請人領取退信時視為送達當事人;若商標局已經刊登送達公告、且自公告發(fā)布之日已起滿30日,則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滿30日,該文件視為已經送達。 (四)補正過程的注意事項: 1、補正內容需用打印機打印在《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上的相應位置。 2、章戳應統(tǒng)一加蓋于補正內容的右下角,且不能覆蓋補正內容。 3、補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應與補正前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分別一一對應,以便于審查工作的繼續(xù)推進。 4、補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應該限制在要求補正的原商品或服務項目的相應范圍內,不得任意更改或添加。 5、補正內容較多,補正通知書上寫不下的,可以添加附頁(A4紙),并在補正欄目內注明“有附頁”或“見附頁”的字樣。 6、需要對商品或服務項目進行刪除的,應當標注“同意刪除”字樣確認刪除。 7、交回空白補正通知書的,商標局將默認申請人或者代理放棄該項目。 綜上,對于補正流程并不是特別困難,關鍵是我們需要保證補正回文要做到清晰、完整,特別是那些針對的圖樣中較小文字的處理,要做到細致嚴謹處理。并且我們要知道,這個《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的回文,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一定要保證處理妥當,不然將會導致申請無效的問題產生。 |